買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轉嫁生活中無法預測的風險
那買了保險就一定能得到理賠嗎?
當真的發生事情時,保險卻無法理賠
相信這是大家都不想遇到的狀況
在本文中,哈維會和你分享
傷害保險(即意外險)的5個除外責任
「意外」是什麼?
每個人對「意外」這個詞都有不同的定義
舉例來說,你也許聽過A小姐「意外」懷上了小孩
懷孕也許不是A小姐事先計畫好的
那麼A小姐能針對懷孕衍生的費用
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?
就意外險來講,答案是否定的
因為在保險公司的定義裡
「意外」的認定是:
外來、突發、非疾病
在這個例子中,懷孕是可預期的事件
因此無法申請意外險的理賠
..
….
在了解意外的定義之後
接著來看看意外險的除外責任有哪些
意外險的除外責任
- 要保人、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。
- 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。
- 被保險人飲酒後駕(騎)車,且其吐氣或是血液中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。
- 因為戰爭(不論宣戰與否)、內患或是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。(契約另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。)
- 因為原子或是核子能裝置引起的爆炸、灼熱、輻射或是污染。(契約另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。)
意外險的不保事項
除了以上5點的除外責任
當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
致成死亡、殘廢或傷害時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
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
- 被保險人從事角力、摔跤、柔道、空手道、跆拳道、馬術、拳擊、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。
- 被保險人從事汽車、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。
總結
許多人認為年輕人只需要保意外險
健康險(即醫療險)是不需要的
但意外險並不是有受傷就可以請領
保險的規劃仍應以全面為主
不能只保單一項目
畢竟沒有人知道意外跟明天哪個先來